受16号台风“罗莎”影响,我县普降暴雨,造成部分灾民住房倒塌和损坏,农田受淹,道路冲毁,经济作物和良田大面积受损,给部分群众基本生活造成了困难。经研究决定我县下拨60万元救灾补助款。
县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的救灾工作原则。此次下拨的救灾资金,专项用于解决因灾造成的倒房户、危房户的房屋新(修)建和缺粮户的生活救济,所有救助对象要张榜公布。同时,县拨和乡镇配套资金按规定必须在10月29日前全部发放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