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递铺中路的建设工程“让路”,近日,县委、县政府将新街桥二号区块其他9户拆迁户列入“百日攻坚”旧城改造范围。这9户拆迁户属2003年公布的拆迁范围,相关部门已多次做过工作,这次接到任务后又继续上门,其中大部分拆迁户都很配合,已完成评估,正在洽谈签约事项,但是拆迁户杜某拒绝评估、不予配合。目前县规划与建设部门已对其启动行政裁决程序,并发出行政裁决调解通知书。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指导意见》,对被拆迁人拒绝评估的,由拆迁人和评估机构依法进行强制评估,并由第三人见证,”据县拆迁办副主任陈中华介绍,在依法评估后,他们将依据房产估价报告,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