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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物价补贴款标准提高
2007年08月22日07:29 | 来源: 今日安吉 | 作者: 昝多娇 | 编辑: 樊慧

  记者昨天从县民政局了解到,继本月初民政局给予困难群众一次性发放物价补贴款40余万元后,本月底万余名困难群众将再领物价补贴款。

  据了解,此次补贴标准有所提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由每人62.5元提高到87.5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由每人37.5元提高到52.5元,民政局共发放物价补贴款66603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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