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努力实现胜诉群众的合法权益,强化百姓诚信意识,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县法院自6月以来,开展了夏季集中执行,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部分债务人诚信意识缺失,通知不到、传唤不来、闻风躲避,更有的“狡兔三窟”逃赖债务,造成法院执行面临“人难找”等重重困难。这次晨间集中行动,就是利用夏季双休日、晨间休息时段出其不意、快速出击。重点清理拖欠各类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赔偿费等事关民生的18件“骨头”案件。
赴孝丰、良朋行动的两组,首先集中警力,直奔良朋镇乌泥坑村,对被执行人陶祖坤实施拘留行动。2003年5月受雇为其加工木件的邻村村民徐某,被机器弹出的木头击破脾脏而被切除,后经法院审理判令陶祖坤赔偿徐某各项损失3.3万余元,但陶祖坤拒不履行。执行干警多次教育、通知,陶祖坤置之不理。2006年1月春节前夕,法院夜间将其在家中“堵住”,准备将其带往法院,因其妻仗着自己怀孕百般阻挠未成,甚至连其妻第二天出面担保与徐某和解确定的1.5万赔款都分文不付。这次面对执行人员,陶祖坤马上表态要付钱,企图逃避制裁。执行干警果断排除阻力,坚决将其绳之以法,处以15天的司法拘留。
执行中充分体现人文执法、文明执法。一女被执行人被传唤到法院后,称胃部不适,干警马上将其带往医院检查,在医院确认无碍后再采取拘留措施。
据统计,这次执行行动,当场拘留8人;1件赡养费案当场付清,2件民间借款案,1件给付部分后余款由亲友担保付清,另1件2.1万元借款在拘留后全部付清,法院对其变更处以罚款500元。截止目前,已付案件款6.6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