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7中国(安吉)竹文化节组委会有关规定,现将2007中国(安吉)竹文化节指定服务、指定用品及专用产品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名称
1、指定用酒 2、指定用茶
3、指定茶楼 4、指定酒吧
5、指定咖吧 6、指定用水
7、指定观光景点 8、指定接待宾馆
9、指定服务机构(含旅行社)
10、指定休闲食品(土特产)
11、指定专用产品(纸杯、手提袋、文化衫、雨伞等)
12、指定休闲娱乐场所(歌舞厅、健身、桑拿、足浴)
13、指定花店 14、指定农家乐
15、指定体育用品品牌 16、指定商行
二、权益回报
1、在县内外主要媒体(电视、电台、报纸、网站、短信),为企业作形象宣传。
2、授权使用“2007中国(安吉)竹文化节指定XX”,进行宣传和商业促销活动。
3、有关产品在文化节相关招待酒店放置系列指定易拉宝,为企业作形象宣传。
4、在有关场所对外宣传时,夹放产品宣传资料,做品牌宣传。
5、在政府接待中或相关酒店指定相关产品消费。
6、授权使用2007中国(安吉)竹文化节VI系统形象标识。
三、申报方式
1、以现金申报为主,实物申报为辅。
2、各类商家及产品对照有关目录到2007中国(安吉)竹文化节组委会办公室综合协调部洽谈,并签订有关协议。
3、联系方式:县新闻宣传中心二楼2007中国(安吉)竹文化节组委会办公室,垂询电话:0572-5123377 孙先生
4、有关程序按《2007中国(安吉)竹文化节名称、有关标志及吉祥物的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2007中国(安吉)竹文化节组委会
二00七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