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了喜事,请来同事、朋友到酒店祝贺一下,本很平常。但是市民王女士却因此遭遇了烦心事。
2007年7月19日,家住递铺的王女士为祝贺朋友的儿子考取大学,身穿连衣裙高高兴兴骑着电瓶车去某酒店贺喜。到了酒店门口,王女士在酒店管理人员的指挥下停车时,却被停在旁边的摩托车的排气管烫伤了右小腿,当时王女士为了不影响气氛,没作声。回家后,王女士觉得腿越来越疼,一夜没睡,第二天她就到县工商局12315举报投诉中心进行了投诉。
中心工作人员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之规定受理此案。
在组织双方调解时,王女士认为,作为酒店,停车不够规范,没有分类是造成自己受伤的主要原因。酒店认为,王女士是到酒店用餐时碰到此事的,酒店表示歉意。经双方协商,酒店同意一次性补偿王女士人民币2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