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天来,一条喜讯让溪龙乡横山村的茶农乐开了怀,“从今以后咱们凭这张卡就可开发票了!”
7月20日,县国税局专门派员向溪龙乡横山村茶农叶敏强送去了一张“农民办税方便卡”。叶敏强告诉笔者:“以前做生意开发票,先要村里开具自产自销证明,再到乡里相关科室加盖公章,还要提供购买方的购货证明,手续繁杂,现在凭‘农民办税方便卡’就能直接开具发票,方便多啦。”
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县诞生了一大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达到一定规模的自产自销的农户,但原有的开票流程给农民开票带来一定的不便。为此,县国税部门从7月份开始推行使用“农民办税方便卡”,以切实解决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时开具发票难的问题。
据了解,“农民办税方便卡”,分一年期和半年期两种,对有较大生产规模,生产周期长且产量稳定,需要经常开具发票的种养殖户,核发一年期《方便卡》;一般的季节性种养殖户则核定半年期《方便卡》。“农民办税方便卡”适用对象除领有销售发票的以外,一次性向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发票金额在2万元以下,均可凭《方便卡》向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发票,开票时只需提供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并填写《代开统一发票申请表》,即可按规定享受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