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难,但拆迁为何难的答案却又很简单,因为没有人不理解拆迁的意义,也没有人真的就想在老房子里住上一辈子,之所以有一些被拆迁户在拆迁问题上与政府打“持久战”,无非就是心里那点“小九九”在作怪,如果你要问,答案千篇一律——“我支持拆迁,但关键是看怎么拆,”言下之意很明了,你能满足我的补偿要求,我就能答应你的签约要求。
如此看来,拆迁难的实质就是一个补偿问题。按道理其实也很简单,因为拆迁是有政策依据的政府行为,不是买小菜,可以讨价还价,而且政府也有相应明确的补偿标准。但问题的关键是被拆迁户也有自己的心理“标准”,而这所谓的“标准”与政府标准往往相去甚远,于是矛盾就来了,你不是不答应我的要求嘛,那好,签约的事咱慢慢谈,或者干脆没空谈。说是有标准其实没标准,如果说有标准,而且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要求,相信政府也一定能给予满足,即使不能适用拆迁补偿政策的,也可以通过其他渠道来帮助被拆迁户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说他没标准,是因为一些被拆迁户往往脱离政策时间,脱离自己财产价值实际,把一些无关拆迁的特殊情况强加为补偿的附加条件,或者干脆就“狮子大开口”,提出了远超实际,甚至是补偿标准几倍、十几倍的过高要求,导致拆迁谈判根本无法进行。不仅延误了旧城改造的时间,也耽误了自己另外发展的时机,可谓有害无益。
旧城改造工作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在合法范围内维护被拆迁户的利益是城市旧城改造拆迁工作的原则之一,但如果把拆迁当成是“唐僧肉”,当成是“摇钱树”,幻想通过拖延来谋“一己私利”,幻想通过拆迁来发“国家之财”,不仅有悖公德,更不切实际,否则,政府拆迁工作的严肃性何在,安置政策的延伸性何在,公共利益的均衡性又何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