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微信 爱安吉APP
您当前的位置: 安吉新闻网>>新闻中心>>国内国际>>社会
一男子好心帮人代理离婚案 不料惨遭扫把拍死
2007年07月12日10:00 | 来源: TOM网 | 作者: | 编辑: 樊慧

        夫妻上法院闹离婚,女方却迁怒于丈夫的代理人,几扫把下去后,患有严重心脏病的代理人搭车离开,后病发送往医院途中死亡。虽然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打人的妇女却要赔偿7万多——这是记者昨日从广州中院获悉的。

   据悉,40多岁的番禺妇女张某在与丈夫离婚时,一度闹上法院。当时代理丈夫这方的是曹某,张某为此对曹某很恼火。2005年8月17日上午9时许,张某在广州市番禺区茶东村楼街三元古庙口遇见曹某,便用竹扫把拍打曹某,双方开始厮打。曹某不敌,便搭摩托车离开。

   半路上,曹某突然身体出现不适,摩托车司机及治安队员随即将曹某送往医院救治,但还没到医院,曹某就病发死亡。当天,番禺公安局对尸体进行了检验,鉴定结论为:曹某是因情绪激动、外伤等因素的作用下致其严重的心脏疾病急性发作死亡。

   事后,曹某家属将张某告上法院索赔。经广州中院二审后,法院认为,根据警方的鉴定,曹某的死亡与遭受张某的无故殴打有必然因果关系,张某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鉴于曹某患有严重心脏疾病,张某的行为仅是造成死亡的外在诱因,直接原因是曹某患有严重心脏疾病,因此,可减轻张某的侵权赔偿责任。

   根据张某的过错程度,法院认定其承担40%的赔偿责任,判决其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79083.08元。

  链接失效

糟糕!链接失效了。

建议您:

  • 稍后刷新本页
  • 等待片刻,本页自动带您前往首页
  • 安吉新闻网是由中共安吉县委宣传部主管,安吉新闻集团主办,安吉文澜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制作维护 | 浙新办[2004]28号 | 浙ICP备05010853号
    本网电话/0572-5687133 | 智慧安吉APP热线/0572-5680008 | 新闻热线/0572-5223000 | 邮箱/ajnews@163.com |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祥和路178号9楼
    中国安吉网政务新闻视窗APP)法律顾问:浙江求直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