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是指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据了解,从7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强制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下称“新标准”)规定:饮用水水质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增加了71项。其中,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饮用水消毒剂指标由1项增至4项;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放射性指标仍为2项。饮用水水质达到这个指标后,自来水不用烧开就可以直接饮用。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严重,水环境也在不断恶化。在此之前,1985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已经跟不上当今饮用水市场的发展形势。新《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另外,新标准统一了城镇和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并实现饮用水标准与国际接轨。
县卫生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2007年浙江省农村水质检测方案》的要求,他们已经开始着手对我县的饮用水水质进行检测,共确定了20个水质监测点,70个水样,并添置设备随时监测水质,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