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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先进基层党组织梅溪镇梅溪村党支部
2007年06月28日11:09 | 来源: | 作者: 程国 | 编辑: 樊慧

    繁忙而又整洁的市场,绿树成荫的村庄,老人们在悠闲散步,孩子们在嬉闹追逐……这是笔者近日走进梅溪村所见到的情景。村民们谈起这两年的变化,向村党支部竖起了大拇指。他们说,这都是村党支部带领村民加快发展带来的和谐之风。
    提起今年获得先进基层党组织的称号,梅溪村党支部书记刘冬玖感觉非常平静,因为他也记不清这是第几次连续获得先进党支部称号了。“我记得住的可能就有10年连续获得这个荣誉,都是大家一起奋斗的功劳,我们要带领好村民。”刘冬玖说。
    近年来,梅溪村党支部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置,把群众情绪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追求,全村上下出现了班子团结拼搏、村干部齐心苦干、党群关系融洽、各项工作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
    梅溪村党支部带领广大村民实行民主管理、依法治村,取得了累累硕果。村党支部紧紧抓住群众关注、反映强烈、被社会公认为热点或难点的问题,通过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用事实对村民进行教育,统一思想,让依法治村的理念深入全村人心。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公生明,廉生威”。为此,支部制定了严格的廉政制度,要求支委成员做到“十二个不准”,即:不准挪用公款,不准以任何名义用公款摆酒设宴,不准报销电话费,出差实行包干制,不准乱呷乱喝,不准乱收群众礼品,不准索、拿、卡要,不准打击报复,不准凭个人感情办事,不准以权谋私,不准欺压百姓,不准私分公共财产,不准欺上瞒下。支部一班人按照“十二个不准的要求”,从没有出现逾越雷池的现象,处处以身作则作表率,永保廉洁不走样。
    村党支部每年还将村上的财务公布于众,实行民主理财,请群众代表监督参与清理账目,张榜公布清理结果,每年公开两次,这样亮了村上的箱底,清了集体的家底,明了百姓的心底,更重要的是使群众高兴、满意,从而密切了党群关系,使群众放心,村干部宽心,上下齐心,从而全村上下弥漫着和谐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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