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每天都是这些短信,烦都烦死了。”近日笔者在云鸿社区采访,居民陶女士指着手机上的一大串短信向笔者抱怨。“我连续收到了7条短信向我推荐车子,他们是怎么知道我的号码的?真是奇怪。”陶女士非常不解的说。 听到陶女士的抱怨,社区干部成女士也有同感。她说,以前手机刚买时,通话通短信都是比较熟悉的人,可是现在短信里每天都会被动接收到乱七八糟的短信。“前段时间,我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说是深圳的,要向我们调查什么的,我当时就挂了。”成女士说,自己的手机号码怎么深圳人都知道了。 现在越来越多的个人信息滥用开始让市民提高了警觉。“你说填吧,不知道他们会拿去干什么,不填吧,又办不成事。”家住桃园新村的陈女士采访中告诉,常常面对两难选择,她有时只好把单位的电话填了上去。“别说手机,家里电话也最好别留。” 笔者就这个问题采访了昌硕律师事务所朱红尔律师,据他介绍,目前在法律上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比较薄弱,基本属于一种“间接保护”,即个人信息(隐私)主要是通过个人名誉权来保护的。而按现有的法律规定,个人名誉权受到侵害的,要造成侵害后果的才予以追究。对于绝大多数受“骚扰”的人来说,受侵害的后果并不是很明显,也很难追究。 “我想市民在一些时候还是要学会保护自我的个人隐私权,在填写一些买车、买房、求职等个人资料时多做一些预防工作,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朱红尔律师建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