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微信 爱安吉APP
您当前的位置: 安吉新闻网>>新闻中心>>安吉时政新闻
商品质量投诉有增无减 售后服务难尽人意
2007年06月08日08:04 | 来源: | 作者: 喻美芳 | 编辑: 高斌

    本季度共受理消费投诉56件,比去年同期57件减少1件,解决率达98%,支持消费者向法院起诉1件,接待来访、接受咨询223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964.90元,监督联络站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93件,解决193件。


商品质量投诉有增无减


    本季度共受理质量投诉39件,比去年同期33件增长18.18%,其中商品质量投诉35件,服务质量投诉4件,分别占质量投诉89.74%、10.26%,商品质量仍是目前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如2007年3月12日,家住递铺镇的裘某在递铺某大厦购买一条价值318元的裤子,穿了不到十天裤脚裂缝,经消委会调解,经营者退还消费者人民币318元。


售后服务还不尽人意


    如今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消费者需要的是好的商品质量和满意的售后服务。原本是一件细小的事情作为经营者可以及时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难免会引起消费者的不满。家住递铺镇的丁某,2007年3月26日在递铺某药店购买了金钱草1000克,付款16元,拿回家刚想煎药时却发现该草药已霉变,丁某马上找经营者要求退货,该药店服务员不但不肯退货,还说“这种草药就是这样的”。年逾70的丁某无奈找到县消委,要求讨还一个公道。工作人员细查后发现金钱草确实已发霉,并即时打电话同该药房负责人联系,经调解经营者当面向消费者赔礼道歉,退还购药款16元,并赔偿消费者往返车费10元。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时有发生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家住递铺镇的马某二人于2005年11月3日向安吉某房产开发商各购买一套商品房,并按规定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在今年交房后,发现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层高为3.3米,而实际测量层高只有2.8米,明显低于合同约定层高0.5米,且屋内房间有一根下水管道通过,直接影响美观和使用面积。对此,马某二人多次与开发商交涉一直未果。2007年3月21日向县消委投诉,经实地勘查房屋部分层高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情况属实,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且消委组织双方调解,最终达成协议,开发商一次性补偿消费者马某二人各人民币2000元。

  链接失效

糟糕!链接失效了。

建议您:

  • 稍后刷新本页
  • 等待片刻,本页自动带您前往首页
  • 安吉新闻网是由中共安吉县委宣传部主管,安吉新闻集团主办,安吉文澜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制作维护 | 浙新办[2004]28号 | 浙ICP备05010853号
    本网电话/0572-5687133 | 智慧安吉APP热线/0572-5680008 | 新闻热线/0572-5223000 | 邮箱/ajnews@163.com |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祥和路178号9楼
    中国安吉网政务新闻视窗APP)法律顾问:浙江求直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