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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基数已确定
2007年06月07日08:07 | 来源: | 作者: 张盈 | 编辑: 高斌

    近日,笔者从县有关部门获悉,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驾驶员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01]191号),自本月15日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可根据自身经营成本、市场供应等因素,在基础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实行浮动,上浮幅度不得超过基准收费标准的20%,下浮不得低于各类车型相应的培训成本。
    据悉,我县机动车驾驶员学习费用包括培训费、考试费、考试场地租用费、体检费、照相费、IC卡制作工本费等。目前,我县各驾校已经通过行业自律,并依据《通知》,将小型汽车(含自动档)驾驶员的培训费基数被确定为2760元,大型货车驾驶员的培训费基数被确定为3723元,大型客车驾驶员的培训费基数被确定为4088元,上述费用仅为单项培训费,不包括其他费用。
    与此同时,县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依法对擅自提价、变相涨价、恶意压价、未实施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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