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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雇主养鸭子 盗别家广告布
2007年05月25日08:38 | 来源: | 作者: 胡亮 沈燕 窦丰 | 编辑: 高斌

  为了占点小便宜,这位忠心的雇工竟然帮着雇主干起了违法的事。5月11日,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县公安局以涉嫌盗窃罪提请对贵州籍犯罪嫌疑人罗某批准逮捕一案。

    犯罪嫌疑人罗某受雇于家住递铺镇的池某(已被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帮助池某经营自家的养鸭场。池某和罗某能够依靠自己的双手,辛勤创业和劳动,应得到赞许。但好景不长,池某为了节省自家养鸭场的开支,抱着占小便宜的心态,竟然在4月12日晚,带着罗某,窜至递铺镇天荒坪南路,采用刀剪的手段将县内一家广告公司制作的悬挂于室外的广告布剪破后窃走,作为自家经营的养鸭场的饲料布。当他们第二次来到现场欲盗窃前次余下的广告布时,被民警当场抓获。经鉴定,整块广告布价值人民币3160元。

    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该案后,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罗某自身犯罪情节及作用等方面因素,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从构建和谐社会角度出发,认为:犯罪嫌疑人罗某盗窃罪成立,但情节轻微,无逮捕必要,于5月17日依法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

    热爱自己的工作,忠心于自己的雇主,这种敬业精神本该加以夸奖,但无视法律存在,帮助雇主干违法之事,就属不该。希望这件事能给广大雇主和雇工一些警示作用——守法经营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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