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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改装:电动车变身摩托车
2007年05月22日08:35 | 来源: | 作者: 石巷 沈燕 | 编辑: 高斌

  2007年4月28日,家住安吉的犯罪嫌疑人邹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值得一提的是,事故发生时邹某驾驶的是一辆“电动车”。

    邹某几年前购买了一辆“富尔欣”电动车,为了上班赶时间、外出方便,私自将电动车进行了部件改装,更换了电流器,将速度提高至五十码以上,于是这辆外表看似电动车的车辆,在偷梁换柱后,其性能已经达到机动车标准,实为机动车,类似于摩托车,但却是一辆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摩托车”。

    或许是老天庇佑,邹某骑着这辆危机四伏的电动车,“享受”着摩托车的运行效率,几年来倒也一切太平。但悲剧最终还是发生了。

    2007年3月3日晚,邹某驾驶着这辆“电动车”,行驶在孝丰镇的一条公路上,由于回家心切,凭借着自己多年驾驶该车的经验,邹某加大了油门,不想行至该镇某单位门口时,与前方同向行走的被害人发生碰撞,被害人当场昏迷不醒。突然发生的事故令邹某不知所措,但作为驾驶员,抢救伤者是第一位的,但邹某不但没有有效采取措施实施抢救,还在旁人忙于报警呼救时趁乱逃逸了。被害人最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于3月9日死亡。

    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它有自己的安全技术性能标准,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安全,请不要随意更换电动车零部件,切勿把电动车当摩托车使用,一旦发生事故,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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