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7年秋季起,安吉安吉县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将不再收取借读费,免收的借读费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保障范围予以补助。近日,笔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日前,《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在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面实行。
据了解,意见中规定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免杂费标准按(浙政办发〔2006〕66号)规定执行,即:初中每生每年260元,中心小学每生每年200元,完小每生每年130元。另外,相关部门还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对不同类型的困难学生实行不同的资助政策,其中对因病、因灾造成的临时困难家庭学生,免收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家庭贫困的学生免费提供每周5元的爱心营养餐。2007年对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的资助面不低于12%,做到应免尽免,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失学。另外,意见中还规定免除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段借读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将在安吉享受“市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