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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偷:“借”煤气还“借”电动车一个小偷:偷车后还陪同报案
2007年04月24日08:24 | 来源: | 作者: 石巷 沈燕 | 编辑: 高斌

   一个“借”煤气,一个偷车,一个贼胆包天,一个虚情假意。2007年3月30日和4月6日,贵州籍犯罪嫌疑人潘某和家住安吉的犯罪嫌疑人许某分别因涉嫌盗窃罪被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家里的煤气用完了?那就买呗,但这小偷可不这样做。他想到的是“借”邻居的。2007年3月中旬某天晚上,犯罪嫌疑人潘某看到自家的煤气用完了,就趁着夜色,窜至他家前面住户的厨房后窗前,撬开铝合金窗户进入厨房,打开后面的小门,将邻居家的两只煤气瓶悄悄运回了家。不仅如此,潘某还翻找了柜橱,发现有一串电动车钥匙,于是他就把正在走廊上充电的电动车连同充电器也“借”走了,心里还打着如意算盘,反正过几天就要搬家了,肯定发现不了。但这得意忘形的小偷最终还是在接受公安民警路边查问时露出了马脚,最终落网。瞧,这小偷贼胆还真不小!

    同样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许某也算是“人物”,他的演戏功夫真是一流,偷了熟人的车,还假装好心,陪同事主前往派出所报案。2006年11月下旬的某天下午,犯罪嫌疑人许某到某舞厅跳舞,期间窜至舞厅隔壁的某医院停车棚内,采用掰笼头锁的手段,将停放在其中的一辆摩托车盗走,随即卖给路边一个流动收废品的,之后回到舞厅继续跳舞。当他再次从舞厅出来时,遇到一个和他一起跳舞的熟识的女子余某,余某告诉他:自己停放在隔壁医院车棚里的摩托车被偷了。许某马上意识到刚才自己所偷的就是熟人的车,可是其不敢说出实情,还虚情假意安慰余某并陪同余某一起到派出所报了案。经鉴定,该摩托车价值人民币近3000元。

    不论胆子多大,不论演技多好,再精明的小偷,最终也难逃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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