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立县,森林为主,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坚持生态立县,突出工业强县,加快开放兴县”的基础保障,是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安吉的需要。 近年来,由于森林可燃物积累增加,进山开发和休闲旅游人数的急剧上升;上坟祭祖,烧荒烧炼山屡禁不止;野外火源管理越来越难;加之气候异常,森林火灾频发,已使我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并对我县生态建设带来一定影响。时至清明期间,上坟祭祖,春游踏青及农事生产等用火急剧增加,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为进一步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我们特别提醒广大人民群众: 一、提高森林防火意识。近几年来我县发生的林火均为人为引起,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是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的首要环节。“水火无情”,星星之火可以毁掉万顷森林,而万顷森林需要我们十万倍努力才能成材。因此,希望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努力教育子女不要野外玩火、老人不要野外点火,特别是要加强对痴呆人员的监管,同时,禁止中小学生、妇女儿童、老弱病残人员参加扑火。 二、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高火险期间严禁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机械和居民生产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三、广大党员干部要广泛深入地开展破除迷信,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倡导清明上山扫墓祭祖种植长青树,献鲜花,花篮等文明新风。各地公墓区域内禁止销售一切迷信用品。 四、引发森林火灾要受到法律惩罚。近几年来,十余人因炼山、上坟等野外用火行为引发森林火灾被治安拘留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训是深刻的,也是惨痛的,希望全县人民群众以此为戒,切勿以身试法。 保护好森林资源是实现我县“奋战五年·再造安吉”的重要内容,而森林防火工作是保护好森林资源的重中之重,因此要把森林防火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实、抓牢。同时,血与火的教训更是时刻提醒我们,森林防火工作不能掉以轻心。我们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和“再造秀美山川”的重要指示精神,让我们携起手来,预防森林火灾,共建绿色家园,为我们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贡献出一份力吧! 森林火警电话:12119
安吉县林业局 安吉县教育局安吉县团委 安吉县妇联200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