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档案,过去很多人觉得这似乎是很陈旧的东西,和自己没有多大联系,好象只有进行相关研究的人员,或者是对过去感兴趣的人才会和档案打上交道。其实不然。从今年4月1日起,我省将正式实施《浙江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该办法的出台,将使档案离我们的生活越来越近,并为我们的生活和学习带来诸多便利。
从4月1日起,浙江省将实施新的档案管理办法,平时比较神秘的“档案”将离百姓的生活越来越近,房产、户籍、婚姻、就业、工资等等,今后都有可能制成个人档案,有些档案还可以像贵重物品存银行一样付费寄存。 笔者昨天就有关问题咨询了县档案管理局有关人士。档案资料可以付费寄存 在农村里,老百姓互相买卖房屋,请一个中间人,写一张合约,双方各持一份,为了避免今后可能产生的纠纷是常有的事,但如何安全地保存这份合约却是很多人头疼的事。其实,若熟悉档案管理的人,大可不必为此担心。县档案局方科长表示,档案资料可以在档案馆里付费寄存。“过去,老百姓没有这样的概念,其实将合约也就是档案寄存在档案馆里有很多好处,既不会遗失,也不会泄密,查阅起来也挺方便的。跟自己把贵重物品寄存在银行里一样安全,至于收费多少,现在还没有定,相信4月1日后会有个收费标准出台。”方科长说。 《办法》规定:非国家所有的档案资料,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鼓励社会各界人士捐赠和寄存。档案可以免费查阅 市民张大爷对安吉过去的历史很感兴趣,但苦于没地方可以查阅,一直很想找一个地方能够系统地看看,其实这样的愿望只要到档案馆里就可以实现,档案馆免费提供这种服务。 “县档案馆保存着安吉过去的历史资料,如精简下放的人员、知青、移民、土改、土壤、山林定权、土地延包等各种资料,特别是现在农村在发放林权证,可能会产生承包面积发生误差的事,可以到档案馆查询,想查询的话是免费的,如果要复印资料只需付复印费就行。”方科长说。 《办法》规定,建国以前形成的档案;建国以后形成的档案,且时间已满30年的;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档案;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活动形成的档案;重大活动档案,进馆满6个月的档案,经鉴定符合开放条件的,都要求予以开放。此外,国家档案馆如要开放个人捐赠的档案,应当首先征求捐赠人的同意。未开放档案可申请查阅 最近市民刘女士遇到了麻烦,她和丈夫的婚姻破裂了,但原有的资料又找不到,不知道到哪里查阅这种个人资料。 县档案局方科长表示,公民和社会组织可以持身份证、工作证等合法证件,并持当事人委托书在国家档案馆查阅、复制或者摘录已开放的档案、文件及其他相关信息资料。 对于未开放档案的,新办法也作出了明示,公民和社会组织可以向国家档案馆提出书面申请,国家档案馆将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提供利用的书面答复,如果期限内不能作出答复的,经馆长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但不得超过7天,且延长期限的理由须书面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