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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益自行车”想到的
2007年03月28日08:13 | 来源: | 作者: 张宜 | 编辑: 高斌

    近段时间“公益自行车”在江苏常州露面。数十辆统一刷成银灰色的自行车,被摆放在外来打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工地,农民工凭身份证即可借取并无偿使用。

    这些“公益自行车”都是一些失窃的赃车,长期无人认领后,由派出所出资整修一新。这样一来,既解决了农民工的交通工具问题,也为这些长期无人认领的失窃赃车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发挥“余热”的地方,可谓一举两得。笔者以为,这样的做法值得借鉴。

    自行车失窃一直是广大市民的烦心事,很多拥有自行车的市民都有过自行车被盗的经历,但是,在自行车被警方追查回来之后,一些市民却出于种种原因没有及时去认领,使得这些自行车被长期闲置,让警方也颇为头疼。

    另一方面,一些农民工出于经济等方面的原因没有合适的交通工具,为他们的出行带来了不便,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一定的治安隐患。如何破解这一两难选题的确是一件让人头疼的问题。江苏常州的做法虽然可能在法律上还需要进一步的界定,比如无人认领的自行车的所有权问题到底是怎样的,在农民工无偿使用后,如何保证能及时归还或者在失主找上门来时进行归还都是需要进一步讨论和解决的问题,但对于发挥这些长期闲置的失窃自行车的作用问题的确很值得我们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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