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微信 爱安吉APP
您当前的位置: 安吉新闻网>>新闻中心>>安吉社会新闻
新人未入洞房 大水先“漫”新房
2007年03月07日08:48 | 来源: | 作者: 黄昀 黄玉勤 | 编辑: 高斌

    家住梅溪的李先生本想建好新房精心装饰完毕后,定好日子迎新娘入洞房,圆百年合好,谁知半夜大水从“天”而降,从三楼一直飞流直下到一楼,把整个已装饰好的家具、地板“洗”了一遍,无奈之下,李先生只得把家里所有盆盆桶桶统统都拿出来接水……。

    “原先装在房顶上的水泵,是为了给家庭提供方便,可谁知花了钱却给自己带来了烦心事,刚装饰的新房一夜之际变成了‘水帘洞’,”李先生介绍说,为赔偿之事与经营者多次协商不成后,他一气之下于2月27日向县工商局12315举报申诉中心申诉,要求赔偿。

    12315办案人员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受理此案,向递铺某出售水泵的商店了解情况,将同一批次的水泵抽样送检,并到消费者李先生居住地实地勘察并了解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12315办案人员组织双方调解,经营者向消费者赔理道歉,并一次性赔偿消费者人民币8000元、水泵检验费800元,由经营者承担。

    该消费投诉案已结案,但12315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自己必须保管好凭证,一旦自己的权益受损,可向有关部门申诉提供依据;经营者在进货时,必须保留好进货凭证,一旦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对消费者造成损害,可以先赔偿,然后根据《民法通则》之规定,向生产厂家追溯赔偿,减少自己不必要的损失。

  链接失效

糟糕!链接失效了。

建议您:

  • 稍后刷新本页
  • 等待片刻,本页自动带您前往首页
  • 安吉新闻网是由中共安吉县委宣传部主管,安吉新闻集团主办,安吉文澜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制作维护 | 浙新办[2004]28号 | 浙ICP备05010853号
    本网电话/0572-5687133 | 智慧安吉APP热线/0572-5680008 | 新闻热线/0572-5223000 | 邮箱/ajnews@163.com |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祥和路178号9楼
    中国安吉网政务新闻视窗APP)法律顾问:浙江求直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