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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坏衣物要按章赔偿
2007年02月07日08:43 | 来源: | 作者: 程国 徐捷 | 编辑: 高斌

  临近年关,县城各家洗衣店进入洗衣高峰期,顾客络绎不绝。不少洗衣店几乎每天都有一二百件衣裤接受清洗,红火之中免不了出些问题,衣物被洗衣店洗坏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不少还演化成了纠纷,消协每年都会接到这方面的投诉。

    近日,笔者走访了县城多家洗衣店了解情况。据店主介绍,出现衣服被洗坏产生纠纷时,争论的焦点基本是责任在洗衣店还是顾客以及赔偿的金额。一些店主告诉笔者,有时出现洗坏的情况是衣物本身有质量问题,有的甚至是顾客明知衣物破损而有意拿到洗衣店,以求赔偿。

    据了解,洗衣店基本都有一套完整的操作流程,在接受顾客衣服时要仔细检查,确保没有问题后才清洗,但其中难免会有疏漏,从而使一些破损责任很难讲清。笔者从消费者协会了解到,2005年浙江省就已经出台了《浙江省洗染服务业经营规范及消费争议处理暂行办法》,对洗衣店衣物的损坏处理,早有明文规定。对于具体赔付,条款都有说明。

    虽然有明文规定,但在赔偿问题上,各家洗衣店基本上都按自己的一套方法解决,甚至有的洗衣店根本就不知道浙江省有这样的规定出台,更别提按规定处理了。一洗衣店工作人员告诉笔者,出了问题也都是私下调解,双方都能接受就可以了。不少市民也表示,不是很了解这一规定。所以,很多时候遇到衣服被洗坏,都是不了了之,自身的合法权益难维护。

    消协提醒广大市民,在洗衣时不能忽视填写“洗衣单”这一环节,这关系到衣物损坏后的索赔,是否保值和赔偿金额等问题在“洗衣单”上都有涉及。如果真正遇到了纠纷,市民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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