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美色为诱饵将嫖客骗至出租房内,而后进行抢劫。元月8日,张某因涉嫌抢劫罪被我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为了搞点钱过年,张某伙同黎某(在逃)和李某(黎某女朋友,在逃)想出了利用美色抢劫嫖客的生财之道。2006年12月9日,李某先出去寻找下手目标,张某和黎某则在出租房内“守株待兔”。李某在外转悠了一圈,看见一个戴着金手链和金戒指的中年男子,就主动上前搭讪。一翻讨价还价之后,“生意”谈成,李某就把他带到出租房。 张某等人见诱饵上钩,就趁该男子脱衣之机,猛然闯入,一人控制住该男子,一人强行从其手上卸走了金器,得手后三人迅速逃离。经鉴定,金手链和金戒指价值人民币共计11900元。 张某等人利用美色为诱饵,采用暴力手段抢劫嫖客财物,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