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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餐遭遇失窃维权不易
2006年12月21日08:24 | 来源: | 作者: 小河 | 编辑: 高斌
您是否遇见过这样的事情:在餐厅、健身房、浴室等公共场所遭遇盗窃,您往往在要求经营者赔偿时,由于证据不足,导致无法维权。
昨天我们也发布过一位周先生在县城一家酒店就餐被盗窃,事后周先生欲向酒店要求索赔,却没有结果。周先生认为,酒店应该负责任。因为消费者在酒店范围内消费,自身财产安全当然要得到酒店的保护。那个男青年究竟是不是酒店的服务员,酒店应该知道,酒店服务员也应该及时提醒消费者注意。另外,酒店虽有防盗警示,但酒店并不能因此而推卸自己应负的责任。
而店方认为,消费者在酒店消费,人员流动较多且复杂,难免有不法分子趁人多之际下手行窃,而且酒店在餐厅贴有警示标记,以提醒消费者对自身财产安全进行保护。酒店已经尽到告知义务,所以不应该由酒店承担责任。
消协相关人士表示,周先生就餐时在酒店遭窃,虽然曾发现可疑人却无法证明,不利于消费者维权。
如果公安部门破案后,窃贼承认曾假冒酒店的服务员行窃这一事实,又无法追回被盗财物,消费者就有权要求酒店经营者赔偿。
浙江昌硕律师事务所的宋海全律师告诉笔者,如果消费场所有免责条款,并尽到了告知义务,消费者维权难度往往很大。另外,由于目前相关法律上存在空白,对于这种失窃的责任很难认定,只有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公共场所进行消费时,保管好自己的贵重财物,如果一旦发现财物被盗应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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