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车领回家。
12月15日至16日,县公安局在生态广场举行了为期两天的公开退赃大会。据悉,此次退赃车辆共计300多辆,包括近200辆电瓶车、50多辆摩托车和近百辆自行车。但整个活动结束之后,却只有50多辆“马儿”重新找回主人。 “前几次退赃大会也有类似情况发生,这样的结果不得不发人深思。”刑侦中队曹副队长说。 据了解,近年来我县公安机关从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严厉打击侵财型犯罪,尤其加大了追赃力度,战果累累。但面对公安部门花大力气寻回的车辆,为何却鲜少有人来领呢? “不少车主在遗失车辆后,出于嫌办手续太麻烦、车辆破旧、对找回不抱希望等原因,没有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曹副队长告诉笔者,车主事后不报案是造成退赃大会冷清的主要原因。由于当事人在车辆遗失后未及时报案,致使公安机关在辛苦追回赃物后,无法确认车主,让市民前来认领。另一方面,当事人的“忍让”也使犯罪分子不能得到应有的惩罚,影响了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在一定程度上增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笔者还了解到,市民在报案之后同样问题多多。“为什么我有发票,还不让我领车呢?”在退赃大会现场,一位周先生颇有疑问。警方解释:市民购买车辆后,可以让商家在发票上写明本车辆具有唯一标识的特征。比方说摩托车的发动机号或车架号;电动车的电机号;自行车最好能让商家上牌。因为发票并不是唯一的识别标识,加上犯罪分子偷车之后善于改装车辆,因而不能确准。 另外,一些市民在选择报案后只留下手机号码,导致换号之后无法联系,所以警方提醒市民,报案时一定要提供尽可能详细的信息。还有不少报案市民,可能因为报案时间跨度太长,早已放弃了找回的希望。其实不妨去退赃大会上瞧一瞧,因为近两年来我县警方追回的赃车基本都在那展出。 对于退赃大会之后,没找到主人的车辆何去何从的问题。警方表示,特别破旧,而且多次找不到失主的车辆将一律送到报废公司报销。此外,警方还将继续举办类似的活动,希望市民到时候能到现场去看一看,及时领回失车。 编后语:如今的犯罪分子是越来越嚣张了,对于市民来说,很多都经历过车辆被盗的情况,有些还不止一次,在这种时候,很多人都会忍不住大骂小偷无耻,但很多人却忘了,如何在车辆被盗后维护自己的权利:向警方报案。有些人觉得,反正偷的车也不值几个钱,去报案的话太麻烦了;有些人觉得,报了案也不见得找得到,就算了。殊不知,这样的行为既为警方破案带来了困难,为警方事后寻找失主带来了不便,更重要的是,还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退赃大会之所以冷冷清清,和我们自己维权意识不强是脱不了干系的。当然,如果警方在报案程序等方面能更加简便,更人性化,在退赃之前能再多做一点宣传,相信退赃大会就不会是只见车子不见人的冷清场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