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天气的降温,为取暖防寒,买防寒取暖商品的消费者特别多,可家住递铺镇的赵女士却碰到了这样的倒霉事:买回家的取暖器没带来暖意,反而让赵女士一家担惊受怕了一回。 12月8日,赵女士为了使其在高级中学读书的爱子夜自修回家有个暖被窝,夫妻俩晚饭后特意到安吉某商场挑选了一只某厂家生产的电热取暖器,价格23.9元。回家时已9点多钟了,夫妻俩看了说明书,按规定操作,切断电源后,其丈夫把电热取暖器捧在手上试了试,感觉不错,热乎乎的,便随手将这“暖器”放进儿子的被窝里,这本是父母的爱心,想给儿子一个惊喜,谁知事与愿违,等儿子回家打开房门时,便闻到一股难闻的冲鼻的焦味,一家三口马上警觉起来,一检查,竟然是儿子床上的“暖器”出了问题,翻开一看,上面盖的二条被子和下面垫的二条垫被全被这电热取暖器“热焦”了,发出阵阵的焦味,三口之家本想花钱买个开心,却没想到迎来的是场“消防战”,一家人浇水的浇水,抢被的抢被,原本干净整洁的房间刹时变成了一片狼籍,这突如其来的事,使全家人惊呆了,一夜没入睡。第二天刚巧是星期六,赵女士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拨通了县工商局12315举报投诉中心的电话进行投诉。 中心人员接到投诉后,马上驱车赶到现场,调查取证,同时通知经营者立即到场处理。然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双方调解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经营者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并同意一次性赔偿消费者人民币1200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综上所述:县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冬季为保暖防寒,挑选商品时一定要注意: 要选一些产品质量好,有厂址、有厂名、有产品合格证书的产品,以免类似事件再度发生。同时,还要保管好购货凭证,如有质量问题可据此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