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是以“群众自治”的方式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民间调解工作力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高禹镇结合实际实行“以奖代补”的办法,根据调解员调解案件的数量和质量,以奖励的方式对其调解工作进行适当补助,进一步提高了基层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激发了他们的内在动力,有效促进了全镇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 据悉,高禹镇对纠纷调处实行月报制,镇政府按照奖励办法,每一季度进行一次考核,根据基层调解纠纷时的难易程度和实际工作成果,对调解员或调委会实行四种不同的奖励标准。 实施“以奖代补”办法以来,基层调解程序进一步规范,该镇十月份以来共成功调处矛盾纠纷100余起。此外,该镇还努力将“以奖代补”办法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五五”普法工作、创建“平安村”工作和创建“民主法治村”工作相结合。紧紧围绕创建“平安高禹”、打造和谐高禹的目标,确保人民调解工作真正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