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溪龙乡后河村村民杨金龙赶到村委会办公室,笑呵呵地从口袋里摸出一万元现金给村干部,并签定了一纸协议。这交的是什么钱呢?原来,后河农民建房时要向村委会上交保证金。新区建房交一万元保证金,非新区建房交五千元。对农民来说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奇怪的是农民交得高兴,这又是图啥呢? 笔者从县建设局了解到:过去为了防止农民违规建房,城建局、土管局会向农民收取一定的房屋建设费用。后来为了减轻农民负担,这项费用不再收取了。但是,一些农民又随意建造房屋,给近年来的新农村建设带来了很大的麻烦。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 早在2004年,溪龙乡后河村为了规范农民建房就向村民收取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今年,村里的这项规定更趋于规范化,村委会和建房者签订协议,规定农民建房统一规范,如房屋外观的式样、外墙涂料、屋面瓦片的色彩及整个房屋的高度、一楼地平及道路标高等都按统一规划建造。村民在办理建房相关手续前向村委会交纳建房保证金,在民农房屋的外墙、围墙、道路按照四方的规划和要求完工后的第二天,村委会向农民退回保证金。 这笔钱农民乐意交吗?村民杨金龙告诉笔者:“这钱我是自愿交的,否则农民建房,经常会因为张家的房子先造,隔壁李家后造的房子就一定要比张家的高,相互之间就会产生矛盾,现在交了押金,大家都按规定建房了,村庄漂亮了,邻里关系也和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