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孝丰镇的田素琴女士致电《今日安吉》编辑部,咨询一件让她烦恼的事。 2003年她和丈夫为还在上初中的儿子在县城宁馨花园买了一套120多平方的商品房,当时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儿子的名字,可是儿子在办理身份证的时候将原名中的“远”变成了“源”,麻烦也因此随之而来了。 今年,由于生意上资金周转的需要,田女士想把儿子名下的那套房子卖掉,但房产证上的名字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致,导致房子在出售前必须办理新的房产证。“不知办理手续是不是很复杂,房产证更名手续如何办理呢?”田女士非常着急。就此问题,笔者咨询了县房产交易中心的相关人员。 县房产交易中心有关工作人员介绍说,类似这样的自然人更名,办证手续并不复杂,关键的一点是:田女士的儿子必须到其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户籍中心开具一份姓名变更证明。有了这份证明后,田女士只要带上儿子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有这份姓名变更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再带好这套房子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到房产交易中心服务窗口领取并填写一份产权登记申请表以及一份有特定格式的房屋权利人书面具结书,就可以办理房产证更名手续了。 县房产交易中心有关人员同时介绍说,夫妻更名手续也和自然人更名类似。如果想在原先只登记了一个人名字的房产证上添加配偶的名字,或者想在原先登记了夫妻双方名字的房产证上减去某一方的名字,夫妻两人带上结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到交易中心服务窗口领取并填写好有特定格式的夫妻双方书面声明文件,就可以办理更名手续了。在交易中心受理后,接下来的领证流程和自然人更名一样。 值得注意的是,在申请夫妻更名的同时还要申请共有产权登记。这对保障夫妻双方对房屋的权利很有必要,双方最好商量好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这两种共有形式的共有权证不一样,权利也不一样。其中,共同共有是指基于共同关系,共同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一般而言,是不分份额的共有;按份共有则是指共有人按各自份额,对房屋共享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