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笔者骑电瓶车到小商品市场去,见通往小商市场的通道旁有停车的空位,就见缝插针往里一停,还没等我停稳,一位身背挎包的女子过来说:“这里停车要收5角钱。” “停车还要收钱,谁给你的权力,你有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证吗?”笔者很疑惑。 “是安吉大酒店叫我收的,我跟他们是有合同的。”这位收费的女子姓任,说话间,很自信。 这样的情况很多人都遇到过。笔者的一位同事告诉笔者,今年夏天的时候,她和丈夫去小商品市场,很自然把车停在门口,出来的时候,看到一名女子在往他的摩托车上盖抹布,他摸了一下,微微有点湿,想来是用来遮太阳的。 “后来我们要走的时候,她就追着我们要收钱,我们问她凭什么在这里收费,她说人家都是这样交钱的,还说了一些很难听的话。”回想起那次的经历,同事很生气,“是谁赋予了她这种收费权?” 为此,笔者立即联系了安吉大酒店一位姓鲁的经理。鲁经理告诉笔者说:“没有这回事,要么她是替小商品市场在收费。因为停在我们大酒店门口的车都是不收费的,且还有保安管理,是很安全的。”鲁经理还告诉笔者,以前这位女子还挂了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安吉大酒店停车处”,是他看见后觉得有损安吉大酒店的形象,就把它摘掉了。 一方说是大酒店给了她收费权,另一方说没有这回事,到底谁说的才是真的? 为了证实,笔者和鲁经理再次到该女子的收费处问询。该女子很肯定地回答说:“是跟大酒店一位姓唐的经理签定的合同,已经有一年了,每个月要交给大酒店100元钱。”鲁经理表示,因为他是新来的,情况不是很了解,等查实后,一定处理。 笔者随后又跟县物价部门取得了联系。物价部门表示,该停车场是未经批准而擅自收费的,应予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