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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索要发票缘何有点难?
2006年11月29日09:32 | 来源: | 作者: 程国 程亚琴 | 编辑: 高斌

  近日,云鸿社区的陈先生打进了《今日安吉》的热线电话。他告诉笔者,消费者现在购买商品后索要发票,商家大多将收据或购物凭证当作发票的功能使用。令陈先生不解的是,收据与发票的性质根本不同,怎么商家就不用开发票就这么替代。

    据陈先生介绍,前不久他在县城一家手机专卖店买了部手机,付完1500元后,销售员将购买收据连同包装好的手机盒一同交给了陈先生。陈先生检查发现没有发票,就向销售员索要发票。而销售员称陈先生手上拿着的就是发票,原来在销售员眼里收据就是发票,令陈先生哭笑不得。“肯定平时就是经常将收据当作发票用,不然怎么发票收据分不清。”陈先生说,当天销售人员说没有发票,并告诉他要不要车用发票代替。

    笔者了解到,像陈先生这样遭遇的人还真不少。市民罗小姐与同事到一家特色餐馆吃饭,消费了300多元想要发票,餐馆却说“发票昨天用完了,只能开张收据”,叫罗小姐过几天再来要发票。最后,在罗小姐的坚持下,这家餐馆用了三张面额100元的其他消费发票“打发”了罗小姐。罗小姐告诉笔者:“如果不是因为要报销,谁愿意花工夫跟餐馆磨嘴皮索取发票,弄得自己一天都不开心。再说,拿着这家餐馆开出的收据,谁愿意跑两趟去拿个发票啊。”回想起原本简单的程序变得如此复杂,罗小姐还是有点怨气。

    据笔者几日的走访了解,目前对于一些生活和商品消费,消费者索取发票往往有些难。其原因要么是商家不愿开发票,要么就是商家根本就没有发票。有时候也是由于消费者自己造成。因额度较小,消费者懒得去要发票,怕不方便。但是,多数情况下商家不会主动给消费者开发票,不是借口收据就是发票糊弄人,就是以其他票据代替。

    就此问题笔者咨询了昌硕律师事务所的朱红尔律师,他告诉笔者,发票是国家制定的法定的货物买卖的价格凭证,收据不能替代发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无论消费多少,发票的面额大或小,都有索取发票的权利,商家以打折让利或用其他票据充当发票的方式,拒绝给消费者发票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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