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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色的衣服咋被“剪”了?
2006年11月20日08:31 | 来源: | 作者: 金戈 蒋芹 | 编辑: 高斌

    近日,市民陈女士致电《今日安吉》编辑部,反映说,干洗店把她的衣服洗坏了。陈女士介绍说,10月3日,她在百汇大厦花了229元买了一件“李宁”牌运动服(白色的,袖口及下摆贴边是红色的)。穿过一次后,自己用水洗了洗。10月底 ,她把衣服送到县城某干洗店去洗,不料,衣服后片下摆被染上了点红色,就向店主反映,店主答应重洗。11月10 日,当陈女士去干洗店取衣服的时候,发现衣服背后下摆曾被染色的部位剪掉了,还看的出明显的缝纫线。“老板说熨烫一下就平整了。我不答应,一定要老板赔偿。”陈女士说,“事后我也到县消协反映过。”
    陈女士还向笔者提供了一份衣服的检验报告书。该报告书是生产厂家在2006年6月26日送检的一批衣服检测。该报告书显示,依据《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该批次产品符合原定等级要求。报告书还显示,该批次衣服禁用23种芳香类洗涤剂。衣服内侧一小布条有洗涤说明,“要分开洗,禁止长时间浸泡。”
    干洗店的老板解释说,衣服在洗的过程中,染色这种情况是可能发生的。“陈女士所说的,我把衣服剪掉了一截,是不可能的事。因为怕再次染色,我们就把后片拆了线洗,然后再请缝纫师傅把衣服缝好的,不信的话,可以请缝纫师傅作证。”店主说,“洗衣之前就说好是湿洗的,我们就不会干洗。而且也是按照常规洗的,店里生意很忙,不可能把她的衣服长时间浸泡着。”干洗店店主表示愿意在消协的调解下解决。
    县12315提醒消费者:一旦发生此类事件,消费者在投诉时,一定要提供有效凭证,并说明事情的经过。
    相关资料链接:“湖州市洗涤行业消费争议解决规则”中说明,经营者在承接消费者送洗的衣服时,对衣服有破损、少扣、色花等问题及洗涤后可能发生的不良后果应当“看明、讲明、写明”,否则产生的消费争议由经营者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送洗的衣服的质地,实事求是地向消费者介绍洗涤方式(一般洗涤、保值精洗、干洗或水洗),及各自洗涤的效果和赔偿原则,在征得消费者意见后,在取衣凭证上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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