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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开门”必须经严格审批
2006年11月15日07:45 | 来源: | 作者: 黄昀 | 编辑: 高斌

   汇丰南苑一些商铺业主“开门”后,迅速引起了建设部门的重视,县城建监察大队已多次到汇丰南苑进行现场了解。
    “我们已经对汇丰南苑发生的违章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理,”据建设局城建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汇丰南苑有些商铺业主“开门”是属于擅自开门,这是一种违章行为,他们目前还将继续进行调查,根据现场情况,如果符合开门条件的话,将要求业主到相关部门补办审批手续,并按有关法规给予处罚,如果不符合的话,就坚决要求业主恢复原样。
    据了解,目前这种外墙“开门”现象在其他小区也有出现,其实外墙是属于共用部分,如果业主需要使用外墙,也必须得到物业管理部门或业主大会的同意,并且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擅自开门是属于违章建设行为,一经查处,就要受到处罚,”县建设局城建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发现擅自开门现象,他们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同时,他们也希望广大市民共同来监督。
    “根据不同的房屋结构,有些房子是不适合在外墙开门的,有时开门甚至会造成安全隐患,”据建设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有些房子根本不适宜开门,也有些房子外墙开门情况多了,有可能会对房子整体结构产生影响。因此,建设部门呼吁广大市民,尽量不要“开门”,如果确有需要,也必须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千万不得擅自“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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