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稳定偏远山区和经济薄弱乡镇教师队伍,促进教师更好地服务农村教育,加快农村教育发展。近期,县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对长期在农村工作的教师上浮工资的通知》,决定对长期在农村工作的教师上浮一档工资。 凡是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在职公办教师,在2005年5月前在农村学校工作满5年,近两年考核连续称职的,可在本人现行职务工资的基础上上浮一档职务工资;工作满10年,且考核连续称职的,上浮的一档工资转为固定工资。对已转为固定工资满5年的,调出执行范围甚至是外系统的也可以保留。 据悉,将有2000余名农村教师享受此项政策,县财政每年安排120余万元专项资金来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目前,县教育局人事科已完成资格审核。即日,所有农村教师就可以拿到上浮一档工资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