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微信 爱安吉APP
您当前的位置: 安吉新闻网>>新闻中心>>安吉社会新闻
孝丰两户政策外生育家庭 被征社会抚养费16712元
2006年11月06日07:46 | 来源: | 作者: 陈丽君 黄丽娜 | 编辑: 高斌

    日前,孝丰镇的宋某和魏某没有想到,自己居然被征收了社会抚养费,两户人家共计16712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宋某和妻子于2002年7月依法办理登记手续,2003年3月生育一女,又于2005年11月22日在不到生育间隔时间生育了一个男孩。属于未满间隔生育时间生育。违反了《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而魏某则因为和女友非法同居, 在2004年11月8日女方生育了一个男孩。生育时男方已满法定婚龄,女方未满法定婚龄,属未满法定婚龄生育。
    据了解 ,孝丰镇对2户政策外生育的对象调查取证后,及时立案,同时下发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立案作出征收决定的应征收金额16712元。可这两户政策外生育家庭无动于衷,对处罚决定置若罔闻,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经过镇、村两级计生干部的面对面宣传教育工作,并告知在《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生效后,县人口计生局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两户政策外生育家庭终于于日前交纳了社会抚养费。
  链接失效

糟糕!链接失效了。

建议您:

  • 稍后刷新本页
  • 等待片刻,本页自动带您前往首页
  • 安吉新闻网是由中共安吉县委宣传部主管,安吉新闻集团主办,安吉文澜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制作维护 | 浙新办[2004]28号 | 浙ICP备05010853号
    本网电话/0572-5687133 | 智慧安吉APP热线/0572-5680008 | 新闻热线/0572-5223000 | 邮箱/ajnews@163.com |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祥和路178号9楼
    中国安吉网政务新闻视窗APP)法律顾问:浙江求直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