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心的市民可能已经发现,近两年来,县城街头经常可见一些店老板挂出甩买、清仓等横幅进行促销,而事实上并没有清仓这一回事。如今,这一行为将被受到约束,由国家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五部门联合颁布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10月15日施行,根据《办法》规定,商家如果再乱挂“清仓甩卖”牌子,最高可被罚款3万元。——
天天清仓甩卖?
市民李先生曾给《今日安吉》来过电话,反映县城一些路段的店老板打着“清仓甩卖”的牌子吸引消费者,事实上却是一个幌子,并没有这一回事。笔者在该路段采访时,发现一家鞋店天天在那里喊“亏本甩卖,最后一天。”这“最后一天”却连续喊了大半个月。同时,以虚假的“换季”、“拆迁”、“歇业”等名义开展促销活动,也是目前不少商家惯用的伎俩。 一位姓张的市民说,前段时间,他听到一店家通过喇叭大喊“进来看一看,换季大甩卖”,就进去买了一件衣服,原以为捡了便宜,后来朋友看见说,一点也不便宜,她在衣服刚上市时买就是这个价格了。”
“本店3折”究竟几分是真
“本店服装3折,欢迎选购。”近日,县城某服装店贴出了这样的广告单。许小姐走进去一看,发现打3折的只是去年的淘汰货,店里的大多数服装是不打折的。“这是误导行为,如果能有政策管一管这种促销行为,我们十分欢迎。”许小姐说道。 笔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商家还通过宣称“全城最低价”进行促销。市民马先生曾买过一只所谓全城最低价的手机,后来一位同事看到了说他的一位朋友在另一店家买来的手机比这还低100多元,看来,“全城最低价”也是有水分的。
《办法》实施将受到严格监督
《办法》的实施也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笔者联系了消协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他们表示虽然现在他们还没有接到上级部门的相关通知,但《办法》的实施将毫无疑问地便于市场的净化和规范,有利于消费者维权。 县消费者协会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年来,他们经常会接到一些消费者投诉,反映受商家频繁打折、限时促销、虚高定价等一系列不规范促销行为误导而上当受骗。《办法》的制定与实施,无疑为相关部门管理商家促销行为,做出了细化的标准和规范。消费者一旦发现商家有违规促销行为,即可向县消协进行投诉,届时消协将根据有关规定,为消费者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