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微信 爱安吉APP
您当前的位置: 安吉新闻网>>新闻中心>>安吉时政新闻
为农民工设置工资“安全阀”
2006年10月26日08:11 | 来源: | 作者: 黄昀 沙雪萍 | 编辑: 高斌

    日前,正在11省道安吉王唐线改建工程建设的三家公路施工企业,分别在县社会和劳动保障局办理完毕交通施工企业民工工资预留保障金。三家施工企业根据承建标段合同价的基数按一定比例分别预留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款,保障金合计132万元。据了解,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设置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我县还属首次。
    “这132万元保障金所有权仍属三家存款单位,但是未经县交通局和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两家主管单位的同意,权属单位是不能支取的。”据了解,在这项工程建设项目中若发生农民工投诉、上访等劳资纠纷事件时,由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县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经调解后,施工企业和农民工双方共同认定,如在商定的期限内仍不支付拖欠的工资或拒绝支付的,按相关程序要求,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直接向银行提取农民工工资预留保障金,发放欠薪企业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同时,作为施工企业还必须在28个工作日内按已提取使用劳动工资应急支付保障金额的3倍再储入。如果工程交工验收后,仍没有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的,施工企业可以连本带息提取预留保障金。
    据悉,这项措施规范了交通施工企业劳动用工行为,切实解决了交通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利于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尽管当前11省道安吉王唐线改建工程建设在三家公路施工企业的努力下,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工程快速推进,但是设置“保障金”是保障农民工领取工资的最后一道“安全阀”,必不可少。
  链接失效

糟糕!链接失效了。

建议您:

  • 稍后刷新本页
  • 等待片刻,本页自动带您前往首页
  • 安吉新闻网是由中共安吉县委宣传部主管,安吉新闻集团主办,安吉文澜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制作维护 | 浙新办[2004]28号 | 浙ICP备05010853号
    本网电话/0572-5687133 | 智慧安吉APP热线/0572-5680008 | 新闻热线/0572-5223000 | 邮箱/ajnews@163.com |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祥和路178号9楼
    中国安吉网政务新闻视窗APP)法律顾问:浙江求直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