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微信 爱安吉APP
您当前的位置: 安吉新闻网>>新闻中心>>安吉社会新闻
无知村民搬走炸药 一时冲动换来拘留
2006年10月25日08:17 | 来源: | 作者: 卓文 朱铮 | 编辑: 高斌

    近日,杭垓镇唐舍村村民李某窜至杭垓镇唐舍村11省道重点工程施工现场,不顾施工人员的阻拦,以爆破施工影响其家房屋安全为由,擅自将该工地上一箱岩石粉状乳化炸药(重24公斤)搬至其家附近的竹林里隐匿。接到报警后,杭垓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前往处置,民警告知李某本人,炸药系危险物质,个人不得擅自携带处置,必须交出其藏匿的炸药,但无知的李某仍视炸药为儿戏,不以为然,不听民警的劝说,后民警依法传唤李某至公安机关,经调查询问,对非法携带危险物质的李某处行政拘留八日。被送进牢房的李某方才后悔不已,他也为自己愚昧无知的行为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编后: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建设工程上马,工地与老百姓发生纠纷的事件也越来越多,然而,处于纠纷中的人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要通过正当的合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诸如工地里的炸药属国家重点管制的爆炸性危险物质,法律规定,危险物质的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必须由专门的单位、技术人员进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否则直接危害的不仅仅是个人,还会祸及周围群众生命财产,祸及社会公共安全,因此,遇事请冷静妥善处理,切不可冲动。

  链接失效

糟糕!链接失效了。

建议您:

  • 稍后刷新本页
  • 等待片刻,本页自动带您前往首页
  • 安吉新闻网是由中共安吉县委宣传部主管,安吉新闻集团主办,安吉文澜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制作维护 | 浙新办[2004]28号 | 浙ICP备05010853号
    本网电话/0572-5687133 | 智慧安吉APP热线/0572-5680008 | 新闻热线/0572-5223000 | 邮箱/ajnews@163.com |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祥和路178号9楼
    中国安吉网政务新闻视窗APP)法律顾问:浙江求直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