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近日,几位外地来的粮食承包户行色匆匆地找到了有关部门,说他们承包了某村的大部分的农田种植粮食,按照规定可以享受每100公斤10元的粮食直补政策,但是根据相关的规定补贴是按照农田经营权持有者的农户的田亩的实际数直接通过相关渠道补贴给了千家万户,这样以来问题就来了,这几位承包大户就说,补贴是对大户费用补贴,我们有了直接的支出却少拿了补贴到底是为什么? 背景: 2004年,中央和国务院提出为保护粮农利益,要建立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制度。根据中央1号文件精神,从县财政中拿出了60万元2005年70万元2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实施了直补与粮食交售数量挂勾,每100公斤补贴10元,2004年订单为6000吨,2005年7000吨。订单履行率达95%左右,2006年7000吨订单粮食,售粮卡已发放到户。2006年全县共确定有2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1313户,田亩为55124.22亩。我县的定单粮食的收购在做好直补增收农民的同时又增加了粮食的安全。 讨论:通过县国有粮食收贮公司调查发现存在着粮食直补是大家分点钱的错误想法,据群众反映个别村干部根本就不种田,却也变成了种粮大户,把别人的粮食拿来卖,套取补贴或拿补贴指标做好人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出现把一个村民多家的田集中在一个人头上报,因此对大户的真实性值得权衡,真正的大户吃亏(因订单计划数是有限的)。有不少外地人来安吉承包田种粮的,而且都是规模经营近100亩,实施订单后,群众害怕补贴落到了外乡人的手上的心理较为普遍,对种粮大户补贴的意义不够理解。订单粮食是要求达到国标中等质量的粮食,因订单粮食主要是用作储备粮的,而有个别大户为了方便省力,把潮粮就卖给米厂了,这样就影响订单的履行率。必须看到,粮食直补本身就是一项“普惠制”的政策,对于农民来说一定是一项公平的措施,这无可非议。但也应该说明的是大户承包了农民的田地种粮,他们有了生产资料的支出,对于生产资料的补贴应该有他们一份,这样才有利于产业的发展否则也有失公平。有关人员表示,如何在保护农民的利益和种粮大户的积极性方面有更合理的措施,是我们当前做好粮食安全的一个重要的课题,必须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