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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的财产也敢动 自作聪明被判刑
2006年09月20日07:47 | 来源: | 作者: 童华 | 编辑: 高斌

    德清县人臧某日前因为擅自转移、变卖已被法院查封的三台液压机设备,情节严重,被县法院以构成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成为我县第一个因“擅动”法院查封财产而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人。
    臧某因擅自转移、变卖已被法院查封的三台液压机,涉嫌构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县法院移送安吉县公安局处理。县公安局迅速对臧某犯罪行为展开侦查,7月初对臧某予以刑事拘留。7日10日,被执行人臧某向警方交清欠款11万余元。9月8日,县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并依法作出上诉判决。 

    编后语:俗话说: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今年全县上下正在大力构建“平安安吉”,广大群众要知法、懂法、守法,且莫自作“聪明”、忘乎所以,等触犯法律“高压线”而悔之晚也。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法律越来越完备,任何行为都要受到约束。此案对千方百计来规避债务的人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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