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凑了些钱想改善一下自己的居住条件造一栋属于自己的楼房时,碰上点建设中的事故的话对于业主来说肯定是件烦心的事,难免会因为赔偿的事情发生纠纷。近日,笔者在皈山乡某村采访时就碰上了一村民在建房施工中的事故纠纷。 今年初,皈山乡某村的夏某凑了些钱准备造新房,将房屋工程交由蒋某建设,蒋某又叫上了该村的王某等一起建造。3月8日,王某不小心从在建工程上摔下造成腿部粉碎性骨折,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王某为看病治疗共化去21000元(包括6000元的后期治疗费用)。王某找到了业主和包工头要求赔偿,而对于业主夏某来说,不幸中的万幸是在建房前在某保险公司投下的360元的建房险获得了4800元的赔款。夏某表示,不管怎么说这4800元可以为其分担一部分经济赔偿,当初的不经意的一个举动如今还真的派上了大用场。 笔者就此走访了县内的有关部门,他们表示,农村建设尤其是农民建房的保险目前尚属于自愿的行为,相关部门也进行了业务的衔接,但在具体操作中还有待于进一步的规范。有关的保险公司表示,该类保险有建筑险和建房险之分,在农村主要是后者,其中包括主险和人身伤害第三者责任险,最高的赔偿额为1万元,保险公司以千分之三的比例收费。保险部门也表示该险种受农民意识的限制在我县还有待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