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在县城的某些超市、商场中看到,以前2厘米左右的“杀人小果冻”还是能见到,新近代替这种小果冻的最小直径为3.5厘米的果冻也已上了柜台。 虽然商场、超市已开始实行《果冻》中的有关规定,但笔者发现这并不代表现在的小果冻对儿童、老人是安全的。从国内知名果冻的包装上看到,“勿一口吞食,三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老人儿童须监护下食用”这几个红字标在显眼位置上,这样的标语在大部分小果冻包装上也存在。 笔者在一小区超市问老板是否知道小果冻在10月1日后就不可以卖了,老板说不知道有这样的事情。而当时正好有一位老人带着孙子在买果冻,笔者发现,他们买的还是小果冻,当笔者问老人是否知道《果冻》标准时,老人显出很不以为然的神色,表示只要在小孩子吃的时候看牢就行了,果冻是大是小并不关心。在另一家超市,笔者向商家询问了相同的问题,他说知道有这件事,但只要还有生产小果冻的企业存在,那小果冻肯定还是有市场的,到时如果有关部门确定小果冻不能卖,那么超市也一定会按照政策做生意。其实从目前销售的情况来看,还是小果冻比较好卖,至今没有顾客提出过置疑。 从有关资料显示,2002年以来,在全国已有10余起小果冻“杀人”事件,笔者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的时候,还是挑选安全的大果冻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