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县消保委获悉,在今年第二季度的消费投诉中,质量类投诉仍占主角,占总投诉的57.9%。 据了解,第二季度县消保委共受理消费投诉57件,比去年同期的85件减少32.9%,解决率98%。其中质量投诉33件,占总投诉的57.9%,以家用电子、房屋及装修建材居多。 家住县城的王先生等三人分别在去年向安吉某开发商购置商品房,入住没多久就发现房屋墙体多处裂缝,顶部的天花板出现外层脱落等质量问题。与开发商协商无果后,王先生等三人求助于县消保委。经消保委人员调查了解,开发商承认墙体裂缝可能是涂料质量差所致,并同意赔偿王先生等三人人民币11400元。 家住县城新嘉园的王先生于去年10月份在县城某橱柜商店定做了一套4100元的橱柜,付定金500元。安装后发现柜台大理石颜色有明显偏差,柜子上方有一块缺陷等质量问题,当时王先生要求退货,经销商认为如果退货必须补偿相应损失。双方对此事一直僵持不下,后经消保委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经销商当面向消费者陪礼道歉,对橱柜的质量问题进行修补,在橱柜款中免去王先生900元作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