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微信 爱安吉APP
您当前的位置: 安吉新闻网>>新闻中心>>安吉社会新闻
发票的作用千万别忽视!
2006年08月30日07:34 | 来源: | 作者: 石苍 | 编辑: 高斌

    “我买东西又不报销,要发票干吗?”看似有道理,其实不然,因为发票不仅仅用于报销之用。
    现在,消费者掏钱购物,比过去要放心多了,原因之一在于有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旦自己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就可以依法要求商家予以修理或换货、退货。如果因此产生了质量纠纷,还可以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过,并不是所有的消费者投诉都能有一个满意的结果,有时就会因为消费者自己的疏忽而在无意中放弃了自己的权利,发票就是容易被消费者疏忽的内容之一。因为一旦涉及维权,发票就是最为重要的凭据。
    一旦商品或服务出现了质量问题,碰到负责的店家算消费者走运,要是遇到喜欢在发票上玩花样的商家,那消费者可能就要倒霉了:什么,这件商品是在我这里买的?证据呢?这东西满大街都买得到,又不是我独家经营,凭什么说是我卖的?这时候,消费者就傻眼了,投诉了消协等有关部门,多数时候也是爱莫能助,有关法律规定,消费者指出要求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应当提供实物,并持有真实的购物凭证、服务单据或者能够证明该商品或服务提供者的证据。发票的作用就是一份购物合同,在商家和消费者之间明确了彼此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消费者要求实现自己权利,指明义务承担者的凭证。
    没有发票,消费者就可能因此丧失自己的权利。
  链接失效

糟糕!链接失效了。

建议您:

  • 稍后刷新本页
  • 等待片刻,本页自动带您前往首页
  • 安吉新闻网是由中共安吉县委宣传部主管,安吉新闻集团主办,安吉文澜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制作维护 | 浙新办[2004]28号 | 浙ICP备05010853号
    本网电话/0572-5687133 | 智慧安吉APP热线/0572-5680008 | 新闻热线/0572-5223000 | 邮箱/ajnews@163.com |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祥和路178号9楼
    中国安吉网政务新闻视窗APP)法律顾问:浙江求直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