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个私经济维权服务中心成功调解一起产品质量纠纷,为个私会员挽回经济损失3.1万元。 8月22日,县个私经济维权服务中心接到私企业主赵某的投诉,称其新买的25台织机投产后无法正常使用,完全成了摆设。对方厂家又不予理睬,实在是无计可施,要求维权中心能维护其合法权益。 受理投诉后,该中心立即展开调查。经查,山川羊毛衫厂于7月19日从杭州富阳某机械公司采购25台Z698B系列织机用于加工出口针织品,并按约定支付货款3万元(总货款为4.5万元),余款在07年1月底前付清。织机运达安吉的当天起,富阳公司就派技术人员跟随上门安装调试,但前后经过几次的试产,织出的茧棉均呈斜角花形,且针脚大小不均匀,排序不整齐。此后,富阳公司又多次委派机修人员到安吉进行修理,但终因产品本身确有问题而不能修复。为此,羊毛衫厂向富阳公司提出退货,但对方总是寻找各种借口不予退货,还想以未收的1.5万元余款作为条件与自己的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扯平。后来干脆不再接听羊毛衫厂的电话。据了解,羊毛衫厂正值生产旺季,买织机本想扩大生产经营,加班加点赶制产品,不料,非但没有加快赶制产品的进度,反而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眼见距外贸产品的交付期日趋临近,赵某心急如焚。在查明具体情况后,该中心当即与富阳公司取得联系,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指出根据《产品质量法》之“三包”规定,富阳公司理应给予退货处理。 最后,经耐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退货协议:由赵某将25台织机运至富阳,运输费用由富阳机械公司承担,织机运达富阳后,赵某即可带回3万元退货款和1000元运输费。至此,这起历时1月之久的产品质量纠纷总算得到了圆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