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溪镇荆湾村、小溪口村两村推行“村误”公开的报道在8月7日《今日安吉》报道后,又相继在8月9日《湖州日报》、8月16日《浙江日报》上刊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日前,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钱坤方作出批示,对“村误”公开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我县其他乡镇村也纷纷学习“村误”公开这个好做法,表示要在“村务”公开的基础上深化村务工作。 钱坤方在8月17日批示中指出:梅溪镇荆湾、小溪口两村实行“村误”公开的做法很好。这不仅体现了村干部务实的工作作风,也体现了敢于承担责任、真正对人民负责的气魄。这是我党优良的工作作风在我县最基层的良好体现,希望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学习两村的做法,更好地服务群众,并努力使我们的工作让群众满意。 看到《今日安吉》、《湖州日报》、《浙江日报》的报道后,梅溪镇、石龙村、华光村、梅溪村等村干部群众立即进行了学习,表示要总结工作,深化“村务”公开内容,提高“村务”决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部分镇村干部在学习中认为,当前,我县正热火朝天地进行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要充分发挥村干部的带头作用,他们如何带头?是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还是私事先行?这不仅取决于村干部的个人素质和道德修养,更重要的还是取决于制度。显然,“村误”公开制度是一种能使村干部踏实、真诚为群众办事的良好制度。“村误”公开制度拉近干群距离,凝聚民心,促进工作的开展和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