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接到孝丰镇潴口溪村村民徐仁根打来电话说他妻子叶某及邻居杨某的治胃病的中药里发现了虫子和飞蛾,笔者随即赶往孝丰。 在徐家,笔者看到了数包尚未煎熬的中药,经仔细查找,中药材中的生山楂里发现了一条条乳白色的小虫和一定数量的飞蛾状飞虫。据当事人叶某介绍,她和邻居杨某等人在8月8日去县城某门诊部检查胃病,之前叶某于去年9月9日去该门诊部开过中药,这次两人分别以66.50元和80元的价钱拎回了治理浅表性和慢性胃病的中药(每人7帖)。拎回后各自煎用。11日,邻居杨某向叶某打来电话询问中药内是否有虫物时,叶某将剩下的5包中药打开后发现确实有虫子和飞蛾。再一瞧用过未倒的药渣,药罐里浮着乳白色的虫体。邻居杨某因感觉心里不舒服,脸部肿胀便去了孝丰合作医疗站和安吉三院打点滴。叶某的丈夫徐仁根12日随即与该门诊部取得联系。当日10点院方院长及二位医生赶赴叶家了解情况并进行协商未果。14日,院方在当事人的催促下再次于当天下午前往,据当事人介绍,院方承认这几包中药里存在虫子和飞蛾,并为其重开药方,调换了剩余的3帖药,因邻居杨某在医院打点滴而未调换,当事人叶某在发现有虫蛾后也发生呕吐并感觉心里难受等情况。 离开当事人家后,笔者赶赴某门诊部了解此事,据院长介绍,药中有虫子是事实,院方对库存中药及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检查和教育,院方愿意在换药基础上,对患者事实上因服用有虫蛾中药引起的身体不适所造成的损失进行支付,至于患方提出了一次性支付5000元医疗损失的要求,目前医院尚不具备支付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