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少交税费,一些人耍起了“小聪明”,故意在合同中填低房价,是二手房交易中的一个手法。现在,二手房交易征个税了,差价拉大意味着就要多交个税,由于得不偿失,少数购房人开始后悔了。 2004年10月底,为照顾念书的小孩,在县城一家房产中介,梅溪的黄女士看中小区内的一套二手房。经讨价还价,双方谈妥房价为12.9万元,包括其它交易费用,一起“打包”为13.49万元,并签了委托协议。 黄女士回忆说,中介带她到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时,她发现合同上房价已被改成9万元。中介当时向她解释,把房价压低了,这样交易时公司可以省点钱,对黄女士没有影响。 近段时间,传出二手房交易将征个税的消息,黄女士才有些着急了:合同上的房价比实价便宜了近4万元,她以后卖房子,得多交近8000元的个税。由于当时在合同上签了字,回头再去找中介也没有用了。 曾在中介行业呆过3年的刘先生介绍,确实存在一定的“降价”过户的情况,有些是购房人和中介串通好的,有些则是中介瞒着购房人操作的,目的就是为了少交契税或营业税。现在个税按差价征收,还真是得不偿失。 黄女士说,当时二手房交易只有1%的契税,中介也才多赚了400元契税,现在倒好,她以后若卖房要交的个税是契税的20倍,悔不该当初轻率同意中介“降价”。 房产部门提醒:“降价”避税是不允许的。此外,办理房产交易时,征收的多项税费,都以合同上的金额为准,市民应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