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近日,安吉路政大队在巡查中及时发现并制止了一起即将发生的违章建筑,有效地维护了路产路权,同时,也避免了老百姓因对有关公路路政法律、法规了解不透彻而造成的损失。 8月4日,安吉路政大队递铺中队在巡查时发现,13省道青临线白水湾村附近有人在公路边挖地基,路政人员马上下车了解情况。据当事人卫某介绍,他正在挖地基准备建楼房,申请书已报有关部门审批,但还没有批下来。 路政管理人员经过现场勘察发现:房子地基距离公路较近,当事人在测量距离时没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从公路边沟外缘开始量起,距离省道公路15米”的基准要求。见当事人对这一概念比较模糊,路政人员就拿出法律、法规有关条款进行耐心讲解。 随后,路政人员还向当事人宣传了公路路政相关法律、法规,并分析了在公路控制区建房的种种危害。当事人卫某当即连称理解,表示支持路政管理工作。 据悉,路政人员第二天再次专门去现场查看情况,发现当事人已将挖好的地基推平,远离规定的距离重新放样。 相关连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